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文件精神,省厅下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项目18万元,经2024年1月3日局务会研究决定:1.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由县文旅集团旗下的德化县农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承接,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项目工作,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45.872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附件:1.德化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分配表2.德化县2023年度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德化县财政局2024年1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德化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专项资金分配表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承建单位项目地址补助环节建设内容补助资金(万元)备注1服务中心建设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德化县农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龙浔镇采取“购买服务”的补助方式302主体信息采集录入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项目德化县农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龙浔镇采取“购买服务”的补助方式15.8720合计45.8720附件2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项目名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德化县农业农村局补助区域德化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万元其他资金总体目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区域目标值质量指标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指导能力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无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象满意度,≥95%各相关项目建设单位:为支持做好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相关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文件精神,省厅下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项目18万元,经2024年1月3日局务会研究决定:1.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由县文旅集团旗下的德化县农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承接,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项目工作,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45.872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附件:1.德化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分配表2.德化县2023年度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德化县财政局2024年1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德化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专项资金分配表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承建单位项目地址补助环节建设内容补助资金(万元)备注1服务中心建设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德化县农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龙浔镇采取“购买服务”的补助方式302主体信息采集录入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服务项目德化县农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龙浔镇采取“购买服务”的补助方式15.8720合计45.8720附件2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项目名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德化县农业农村局补助区域德化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万元其他资金总体目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区域目标值质量指标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指导能力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无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象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