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绿色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府办〔2023〕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云浮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绿色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对新认定为广东省节水标杆园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广东省节水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对新认定为节水型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清洁生产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三)申请省级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标杆园区项目的,在2023年度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市水务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在2023年度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按照市级财政与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按税收收入分成比例分担(云城区分担33%,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申请材料(附件1),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复核,附件:1.项目入库申请表(模板)2.项目入库申报推荐汇总表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13日(联系人:彭李生,联系电话:8822218)附件、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绿色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