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公示〔2024〕1号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3〕77号)精神,省财政厅共安排云浮市本级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9项,其中:加氢站专项资金-云浮市250万元,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云浮市7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024-云浮市396.83万元,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前期工作-云浮市5.48万元,污染防治与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生活垃圾分类255万元,城市水环境治理-云浮市559万元,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以及《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项资金管理细则》(云建财〔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目录清单表(云浮市)》及以上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1月21日(公示期7日)附件:1.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目录清单表(云浮市)(点击下载)2.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点击下载)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月15日(联系人:刘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