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商协会、有关企业:根据《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贸字〔2023〕17号),为做好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第三批次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申请单位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二、支持内容及标准详见《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贸字〔2023〕17号,三、展会类别1.重点展会(3场):4月12-15日举办的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9月1-5日举办的柏林国际电子消费品及家电博览会,9月3-5日举办的2023年德国柏林国际电子暨家电采购展览会,2.目标展会(10场):1月17-19日举办的2023中东(迪拜)国际城市、建筑和商业照明展览会,9月18-21日举办的2023年俄罗斯国际照明展及俄罗斯国际智能建筑展览会,10月30日-11月1日举办的2023年中国(消费品)俄罗斯品牌展,12月6-8日举办的2023年环球资源电子展—印尼,2.参展企业申请特装费用支持的,需提供以下资料:(1)参展企业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3.参展企业如无法提供参展人员的商务签证,附件:1.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申报指南2.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中山市商务局2024年1月12日附件:1.附件1.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申报指南.zip2.附件2.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