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数字经济创新实验室、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数字经济创新服务机构、数字经济创新人才基地四个方向,面向学科前沿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基础理论研究与工程技术攻关、数字技术研究与创新应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字高端人才引育等工作,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前沿交叉领域和量子计算、海洋科学等我省特色优势领域,开展基础理论研究与工程关键技术攻关,联合建设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开展技术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示范应用,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力产业链群转型升级,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申报单位应具有数字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数字经济创新服务机构,将围绕数字产业培育、产业数字化转型、数据要素创新应用等重点工作,提供规划咨询、标准制定、测试评估、市场推广、应用培训、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等第三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