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北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仑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有效性有效文件编号仑文广旅体〔2024〕1号各街道办事处,特制定北仑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北仑区财政局2024年1月12日北仑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和运行管理机制,第二条北仑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加强和促进我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资金,(二)给予获省级文化强镇称号的街道一次性补助20万元,获得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新建成的“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经验收通过后给予1万元的补助,每年给予北仑区海晨业余艺术团60万元的补助,(六)非遗专项资金补助标准1.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每个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补助,每家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补助,第五条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当年度部门预算,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北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仑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仑文广旅体〔2021〕1号)废止,附件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目标绩效表(年度)专项名称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区级财政部门北仑区财政局实施单位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资金情况(万元)年度金额:年度总体目标推动北仑区文化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