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举办者自愿提出停止办学申请,相关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审核同意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同意复核发文认定,具体名单如下:1、宣威市热水镇春苗幼儿园(民办)停办,转为热水中心幼儿园(公办),2、宣威市双龙街道金色童年幼儿园停办,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认真研究和管理民办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好公办幼儿教育和民办幼儿教育,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如有异议,请拨打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与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股电话:0874-7127190,宣威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