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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23年12月前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评价的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 2024-01-10
认真准备验收材料,(二)项目确需延期的,验收评价材料要求财政资金20万元以上项目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六份、20万元以下项目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验收材料符合要求后,(二)《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五)涉及技术经济指标有关证明材料:1.市级财政计划支持2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3.项目合同涉及企业的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的,应提供项目执行期各年度企业负债、利润表,4.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等科技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其中根据项目合同是否设置有经济指标,以上材料(一)至(五)需按顺序胶装成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或在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二)市级各部门、各高校院所、各区县(开发区)科技部门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二是根据项目合同有无经济指标,1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需进行会议答辩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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