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依法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或转岗之日起3年内)为培养对象(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训期限中级工通常为1年,高级工通常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二、办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拟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需填写《辽宁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申报书》并报送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部门审核备案,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一)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工种、时间、成本、考核方式等),(二)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四)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学徒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转岗人员需在劳动合同上进行岗位变更,(六)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工作部咨询电话:0415-6600709辽宁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