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事项目录序号事项名称子项名称权力类型承办机构(实施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内容备注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行政许可丹东市振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相关审批事项赋予经济开发区实施的通知》1.审查责任:除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外,应当予以备案,2.备案责任:对符合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应予以备案,出具备案证明书,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2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行政许可丹东市振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相关审批事项赋予经济开发区实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