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基础电信运营商,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3〕356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的通知》要求,请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参与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有意向的保险服务机构、企业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的通知》(附件1)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认真编写《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纸质版一式五份、盖章PDF版及word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附件3、4),分别于1月20日、2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科,联系人:李兆凯,吕之强联系电话:8288381,8288377邮箱:lcsgxjgyhlwk@lc.shandong.cn附件: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的通知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3.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4.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地方主管部门、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行业企业)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9日附件: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的通知.pdf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docx附件3.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wps附件4-1.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地方主管部门).wps附件4-2.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wps附件4-3.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行业企业).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