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02号)规定,我局通过系统比对,以及相关部门的会审,本批次拟为70家初步确认符合享受2022年度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补贴,为7家已享受一二批次稳岗返还补贴的单位补发稳岗返还补贴,现予以公示:稳岗返还补贴享受条件:1.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3.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不属于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稳岗返还补贴使用范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顺昌县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联系电话:0599-7822017附件:第三批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公示名单(含补发)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