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强市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江阴市2023年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和《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节能)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节能改造项目,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项目,企业节能管理类项目,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条件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申报企业同意配合市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申报项目条件1.节能改造项目,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项目,2023年应用于本市企业且年节能量在500吨标煤以上,2023年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企业节能管理类项目,对项目执行单位与系统申报单位不一致的项目不予受理,由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