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川就局办〔2023〕55号)等文件精神,拟对2023年宜宾市(市本级)第三批211户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将企业名单和资金数额向社会公示,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2024年1月8日~1月1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西段9号,邮编:644000,联系电话:5103481),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2023年宜宾市(市本级)第三批211户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汇总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