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瓦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8MABUNY7A95)就我局发出的《关于退回相关扶持资金的告知书》,于2023年12月21日提出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参照《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并请参加人员遵守听证会纪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行政相对人:广州瓦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8MABUNY7A95),二、听证会事由:广州瓦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不符合省、市、区相关文件中对支持对象的要求,需退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其对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退回扶持资金的告知提出异议,三、听证会时间: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15时30分,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增城区文化会议中心312会议室,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