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政策清单和工作指引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金融工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2022年4月6日附件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政策清单和工作指引一、税收政策(一)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政策内容】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政策内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所得税【享受主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优惠内容】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四)继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享受主体】文化企业【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0号)【政策内容】1.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⑴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①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⑵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①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违规出版物、多次出现违规的出版单位及图书批发零售单位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上述违规出版物、出版单位及图书批发零售单位的具体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通知相应财政监管局和主管税务机关,5.已按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电子出版物不得再按本公告申请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是指根据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申请说明】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申请说明】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扶持标准及条件】1.补贴我市文化和旅游企业(以下简称文旅企业)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商业银行新增贷款(续期、展期视同新增)及存量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