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6.支持发展汽车消费金融,(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13.大力支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补短板,省级财政给予每个企业300万元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20.省级财政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22.省级财政统筹安排1亿元资金,(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24.省级财政统筹安排6000万元资金,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单个项目保费支出的70%、每个保费缴纳年不超过150万元、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给予保费补贴支持,(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31.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突破1亿元的产业链重大外资企业,(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93.将符合条件的人才住房建设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22.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23.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3.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39.安排省级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40.2022年将省级涉农资金切块分配,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