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要求,经商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同意,安排一部分衔接资金用于淳安巾帼共富工坊提升县项目建设,现将淳安县妇联第三批2024年拟上报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附件:淳安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监督电话:淳安县妇女联合会0571—89602170联系人:尚晓锋0571—89602170淳安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1月5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