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及《2023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产业基地集群、孵化载体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一)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快报请我市有效高企(含2023年已公示拟认定企业,详见附件3)于2024年1月15日前填写《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附件4)和《2023年科技人员名录》(附件5)并报送至所属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1月20日前将汇总审核后的电子版反馈至市科技局,(二)高新技术企业年度调查请我市高企于3月31日前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火炬统计平台,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4月10日前完成审核、汇总,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收集汇总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报表封面扫描件(PDF文件格式,请相关辖区科技主管部门于3月31日前完成填报,3.产业基地集群类统计调查在火炬统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同步将相关报表扫描件(必须带火炬水印并签字盖章)和佐证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四)孵化载体统计调查1.年报:(1)我市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于2024年1月29日前完成年度调查填报,其他孵化载体统计调查工作均在火炬统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扫描报表首页(必须带火炬水印并签字盖章)作为附件上传,二、其他事项由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协助市科技局开展全市高企、孵化载体火炬统计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