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相关部门:《嘉陵区高粱产业发展十条扶持政策(修订)》已经七届区委第97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4日嘉陵区高粱产业发展十条扶持政策(修订)为坚决贯彻中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第一条:基地建设政策,加强落实《嘉陵区防止耕地“非粮化”促进粮油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嘉府发〔2021〕3号),同等享受《嘉陵区防止耕地“非粮化”促进粮油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嘉府发〔2021〕3号)文件政策,在高粱主产区统一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高粱产业重镇配套乡村振兴、人居环境、产业发展、园区创建等项目,对发展高粱产业新购置国家补贴目录内的农业机械,区财政预算3万元用于支持嘉陵区高粱种植技术地方标准的制定,对收购农业主管部门推荐的高粱品种超过5000吨(含5000吨)的企业按照100元/吨进行补助,第八条:品牌创建政策,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龙头企业选育适宜嘉陵区种植的酿酒糯高粱专用品种,第十条:生态种植政策,支持农业企业以市场化方式统一高粱基地管护,发现业主使用禁限用农药、露天焚烧秸秆或未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