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融资城案退赔工作的公告(2021)粤03执3283号关于董铭、王连林等通过深圳市融资城网络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融资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融资城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区分局依法委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对融资城投资人的具体受损金额进行鉴定,对融资城投资人的具体受损金额进行了鉴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利安达专字【2023】粤A2381号鉴定意见书系在之前报告基础上作出,三、未结清投资人名单中属于"借款人"的9个单位/个人中,由各关联方中的一名集资参与人作为退赔对象,现将上述款项按比例退赔集资参与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现将各集资参与人本次可分得的退赔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一);二、各集资参与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进入"地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二);三、因系统暂不支持港澳台、外籍集资参与人、公司法人类集资参与人及前期未提供身份证号码的集资参与人在线网上填报领款信息,以上相关集资参与人(详见附件三)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中国邮政向本院邮寄填写后的收款账户确认书(详见附件四)、身份证复印件、领款人实名的收款账户银行卡复印件,以便本院核实集资参与人身份等信息,四、经核实集资参与人申报的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本院将依法划付相关款项到各集资参与人申报的收款账户,三、线下填报领款信息集资参与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