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等有关规定,由我厅组织编制的《水田除草机》专项鉴定大纲和《循环运动式育苗设备》《空气源热泵机组》大纲修改单已经专家审定会审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省农机鉴定推广站应博凡,电话:0571-86757817,电子邮箱:zhejiangjjdz@126.com,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彭埠御云路111号,邮编:310020,附件:1.水田除草机2.《循环运动式育苗设备》修改单3.《空气源热泵机组》修改单附件.pdf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