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实现共同富裕,按照《关于印发<莲都区扶贫产业增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莲农〔2019〕210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实施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项目,该项目已完工验收,各乡镇、街道原申报莲都区2023年度第二批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资金共229.1048万元,现经各乡镇、街道核算减少申报产业扶持资金3.4038万元,决定拟下达莲都区2023年度第二批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资金共225.701万元,资金变动情况方案附后,1.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4日;2.公示期间,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联系电话:0578-2132074(区财政局)0578-2609682(区农业农村局)邮箱:173684451@qq.com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莲都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3日附件莲都区2023年度第二批低收入农户”菜单式”产业扶持资金变动情况表序号乡镇名称本次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产业扶持资金(万元)各乡镇、街道原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产业扶持资金(万元)本次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产业扶持资金与各乡镇、街道原申报第二批产业扶持资金相差金额(万元)备注1岩泉街道5.4985.683-0.1852紫金街道26.10526.10503联城街道8.0978.102-0.0054南明山街道5.72255.722505雅溪镇22.230322.4103-0.186大港头镇18.59418.59407老竹镇25.20824.9280.288丽新乡19.2419.0250.2159仙渡乡31.961235-3.038810太平乡20.04320.683-0.6411峰源乡19.418.930.4712黄村乡23.60223.922-0.3213合计225.701229.1048-3.4038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