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商务发〔2022〕92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二维分配法”资金的通知》(浙商务发〔2023〕36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景经商〔2023〕130号)文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浙江畲播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原浙江畲客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景宁畲乡数字经济直播“共富工坊”总计投入1078300元,投入方向符合共富工坊建设支持方向,经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结算审定造价1002091元,并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专家验收通过,现予以下达2023年度省级专项激励资金(共富工坊)资金伍拾万元整(500000元),附件:1.浙商务联发2023年15号.pdf2.景经商〔2023〕130号(2).pdf3.浙商务发〔2023〕36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二维分配法”资金的通知.pdf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