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吉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燕子岩路18号,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2日,姓名龙光齐性别男出生年月1969年10月工作单位无住址吉首市己略乡结联村十二组致残时间部队服役期间致残地点部队服役期间致残原因部队服役期间残疾性质因公拟评残疾等级伍级残疾情况龙光齐同志1987年10月入伍,1990年12月退伍,龙光齐于2023年9月8日向吉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了评定残疾等级申请,根据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根据湘民发[2012]12号文件评定其伤残等级伍级”的鉴定结论以及《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伤残评定工作相关规定,现对龙光齐同志评残情况予以公示,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吉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