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宁波市示范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单的通知》(甬农发〔2023〕180号)和《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农〔2021〕107号)等文件精神,拟对我区2023年度宁波市农机服务体系创建项目建设单位给予资金奖励共计36万元(具体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12日之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882,2023年度宁波市农机服务体系创建项目奖励资金名单序号创建类别创建单位所在乡镇奖励资金(万元)1市级示范合作社宁波市海曙蜃发粮食专业合作社古林镇62区域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顺裕粮机专业合作社集士港镇103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宁波市海曙和恺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洞桥镇镇104功能培育(II类)宁波市海曙绿光粮机专业合作社集士港镇10总计36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3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