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台人社发〔2021〕37号)文件精神,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社会公示,浙江新吉奥汽车有限公司、美洲豹(浙江)航空装备有限公司、浙江中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符合就业见习基地认定标准,同时,经评估,浙江宏图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振盛缝制机械有限公司、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就业见习基地评估合格,保留见习基地资格,继续运行,台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等3家就业见习基地评估不合格,取消见习基地资格,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措施,推动青年群体在台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