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应县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第三方验收方案(试行)》(宝委农〔2016〕38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扬州润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3年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二批申请验收项目,于2023年12月20日起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资金审计,对照项目验收评分细则等,逐项量化评分,并出具了验收报告,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9日,1、宝应县宝农大田植保专业合作社100分2、宝应县大地飞鹰蛋鸡产销专业合作社100分3、宝应县聚鑫机插秧专业合作社100分4、宝应存良农产品专业合作社100分5、宝应县联心稻麦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100分6、宝应金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100分7、宝应县阳光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100分8、宝应县共赢农机专业合作社100分9、宝应县超丰粮食烘干专业合作社100分10、宝应县翟桂亮粮食种植家庭农场100分11、宝应县辛国中家庭农场100分12、宝应县金珂粮食种植家庭农场95分13、宝应县梁玉宝家庭农场100分14、宝应县德富粮食种植家庭农场95分15、宝应县乔炜家庭农场100分16、宝应县辰泽家庭农场100分17、宝应县巫恒亮粮食种植家庭农场100分18、宝应县林之君稻麦种植家庭农场100分19、宝应县潘之俊家庭农场100分20、宝应县开之平家庭农场100分21、宝应县山阳镇茂盛水产养殖家庭农场100分22、宝应县华贵水产养殖家庭农场100分23、宝应县兴鹏家庭农场100分24、宝应县顺生家庭农场100分25、宝应县长元家庭农场100分26、宝应县柳堡镇美兰果树种植家庭农场100分联系电话:0514-88280636宝应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