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当年新招引并年内建成2个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且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设施设备,奖补标准:当年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累计享受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分别奖励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降星企业不予奖补,奖补牵头农业龙头企业10万元,分别奖补牵头申报单位10万元、5万元,分别奖补申报主体20万元、10万元,分别奖补申报主体10万元、10万元、5万元,同一主体奖补不超过5万元,分别奖补申报主体10万元、5万元,分别奖补申报主体10万元、5万元,分别奖补申报主体10万元、5万元,分别奖补申报主体20万元、10万元,分别奖补申报主体10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