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补贴项目名称(一级)补贴项目名称(二级)补贴项目管理办法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发放频次补贴发放形式本级经办业务股室/单位1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毕业学年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上一年度全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拨付至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困难家庭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中的农村学员,需在劳动年龄(年满16周岁及以上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参加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期间,补贴标准为50元/人•天,每年一次支付到学员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支付到其银行账户,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文件下载:桂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清单.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