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二、补贴标准: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三、办理流程:1、企业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或直接到企业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2、县、区人社部门受理并审核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3、寿县、凤台县人社部门根据审核情况,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贴资金,市辖区人社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向市人社局创业指导科申请发放补贴资金后,再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四、常见问题1、高校毕业生,除有特别明确外,均指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才能申请,作者:郑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