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2018〕1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2023年度起开始享受免税资格(免税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1、衢州市柯城区建筑业行业协会2、衢州市华茂教育基金会3、衢州市柯城区七里乡逸和源残疾人之家4、衢州市杭州商会衢州市柯城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