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提前下达2024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奖补,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一市(县)两校一园”奖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奖补资金用于奖补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请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琼教〔2017〕90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二、“一市(县)两校一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奖补由市县统筹用于解决名校品牌使用费、引进的优秀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待遇以及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请按照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52号),三、市县公办普通高中和幼儿园、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经费由市县统筹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请按照《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立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和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琼财教〔2016〕725号)《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建立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财教〔2016〕1369号),四、此项资金收入和支出分别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5教育支出”相关款项,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五、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附件12024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第二批)附件2-12绩效目标表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