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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

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3-12-28
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上位法的衔接,工业和信息化部于近日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为了更好满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频率使用新情况新需求、支持产业发展、方便用户使用等方面着手,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进一步明确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纳入无线电管理范畴,进一步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要求,优化调整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遥控、遥测、信息传输以及探测、自主避障等可用频率范围,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台执照办理要求,进一步明确微功率短距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无需取得型号核准、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明确部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无线电台按照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终端管理,进一步简政放权,四是加强使用监管,进一步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台使用过程中无线电干扰处理原则、无线电管制、监督检查、遵守其他部门规定以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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