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福田区东部与西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和管理清单(草案)意见的公告发布机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12-2812:30查看反馈为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工作部署和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要求,福田区在东、西部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并起草了《福田区东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福田区东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以及《福田区西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福田区西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邮箱:ftgljfwk@meeb.sz.gov.cn联系人:卿工、黄工联系电话:0755-82998667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弘毅路1号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906附件:1.福田区东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2.福田区东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3.福田区西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4.福田区西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2023年12月28日相关附件附件1-4.zip下载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4-02-0112:04:00关于公开征求福田区东部与西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和管理清单(草案)意见的结果反馈公告为更好地倾听民声、集中民智、顺应民意,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8日就《福田区东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福田区东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以及《福田区西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公示稿)》《福田区西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草案)》公开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序号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1管理清单中划定了多个评价单元,解释说明评价单元以《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单元划定指南(试行)》中划定依据为原则进行单元划定,后续会将管理清单和单元划定结果公开发布,解释说明根据《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的建设项目实施审批管理,未纳入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的建设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将根据管理清单中的红区和黄区划定依据对新住宅进行判断和管理,在管理清单进行调整修订过程中将新的红区和黄区纳入清单目录中,4管理清单中的生态缓冲带的定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