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本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监督,我局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流程和内容方式进行了修订,现将《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青浦区审计局2023年12月15日青浦区审计局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监督,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一)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以下简称“跟踪审计”),第四条跟踪审计对象为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第九条审计机关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应当在阶段性审计报告中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十条跟踪审计内容应以项目建设推进时序为主线,(四)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第四章审计组织实施第十二条跟踪审计可根据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管理水平等因素,审计机关在跟踪审计工作中应当及时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跟踪审计结果,第十七条审计机关应当检查和监督被审计单位对跟踪审计意见单、审计建议函、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采纳、整改和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