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实施以来,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希望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优化资金使用、方便业务办理,《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亟需修订,修订后的《广州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更加切合我市维修资金实际情况,(二)完善业主大会自行管理维修资金制度,业主委员会通过电子支付渠道使用维修资金的,应当将电子支付的相关情况向业主公开,待业主大会决定新的维修资金管理单位后,组织实施单位应当优先采用电子投票的形式组织业主进行表决,物业服务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均可以组织实施使用维修资金,(四)调整业主共同决定的表决规则,调整了业主共同决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事项的业主表决规则,业主共同决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