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粤工信办函〔2019〕27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2]18号)和《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揭市工信函[2022]1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对我市申报2021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本次评价为通过项目制下达我市的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二、申报条件本次公开遴选的第三方机构接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七)最近三年承接企业投资、财务方面评价项目不少于5项,承接过省工信厅及各地市工信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优先考虑,含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事项清单及相关凭证,相关资质证书、证明等申报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四)近三年承接企业投资、财务等方面评价项目证明材料,承接过省工信厅及各地市工信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完工评价(验收)和评审等工作的证明材料,六、其他事项(一)申请机构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二)申请机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四)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附件:遴选揭阳市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