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行动计划》提出,2022年起,全省(除特殊地区外)新增和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攀枝花市新增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更新车辆原则上不低于30%,除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特殊用途车辆(不含固定线路执法执勤、通勤车辆)和特殊地区外,新增和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新自动挡驾考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电动四川”行动计划在四川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首次被提及,在2022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实行“电动四川”行动计划成为“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的举措之一,根据四川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2022年度工作方案》,2021年四川省生产新能源汽车6.4万辆,全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超33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