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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3-12-27
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于近日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无〔2023〕252号,为了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工作,《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上位法对涉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事宜提出具体要求,我们从更好满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频率使用新情况新需求、支持产业发展、方便用户使用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明确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纳入无线电管理范畴,进一步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微功率短距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无需取得型号核准、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明确部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无线电台按照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终端管理,进一步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台使用过程中无线电干扰处理原则、无线电管制、监督检查、遵守其他部门规定以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三、《暂行办法》制定过程中,第二章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主要明确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可使用无线电频率范围、无线电频率使用和相关台站设置使用许可等事宜,第三章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附件主要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系统无线电发射设备相关射频技术指标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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