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建设,市局在网上发布了《关于开展宁波市2023年度省、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站(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申报2023年度省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站(点)的申报时间、申报方式和程序、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申报材料、注意事项等,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截止到10月31日,将基符合条件的园区、行业协会、企业申报表及完整书面材料提交市局,市局组成验收评委组,对申报2023年度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示范站(点)的单位进行了集中验收,根据验收专家组成员的评分及实地复核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对认定为2023年度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示范站(点)的164家单位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电话:89189933,附件:2023年度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示范站(点)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