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8〕101号)有关要求,结合年初预算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预算归口管理单位和省科技厅厅属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二、申请原则(一)项目内容应与单位职责范围相关,列入定额核算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定额核算申请,列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的项目应依据国有资产账实情况申请,(三)年初预算执行进度将作为一项重要评审指标,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帐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于4月26日前按照预算管理关系分别报送至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四、联系电话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张磊0371-86230658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丁军锋0371-65802522附件: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