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签订3年以上全职聘用或劳动合同),新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二、申报程序符合条件人员通过所在单位统一申报,三、申报材料(一)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1、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4、用人单位推荐函(包括申报人员汇总表、公示情况等),(二)新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用人单位推荐函(包括申报人员汇总表、公示情况等),四、奖励政策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对新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全球排名前200高校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合同期3年,新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合同期原则为2年(以实际出站日期为准),年度考核由获奖励博士后所在单位负责,(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务于2024年3月1日前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刘超群、刘杰联系电话:024-22959125、22959122电子邮箱:lnrckfc@163.com附件:1、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申报汇总表2、新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汇总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2月25日附件:1、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申报汇总表.doc附件:2、新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