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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23-12-26
引导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省工信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若干措施》,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2023年12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各地要合理布局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引导新建、扩建项目按照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行业规范条件”)要求,二、推进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为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等合作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贮存、转运网点,三、支持规范化规模化再生利用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鼓励企业参与新能源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制修订,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牵头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鼓励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探索可复制推广的新经验、新方法,厦门市可参照执行相应财政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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