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海县农业农村局宁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宁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农〔2023〕23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在我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主体补助,经主体申报、乡镇推荐、县级审核等程序,现将完成创建工作且符合补助条件的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宁海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负责单位:宁海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安民路6号,邮编:315600,联系人:王锋,联系电话:0574—89583946),附件:宁海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主体补助名单.wps宁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