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吸纳就业奖励和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的通知(南人社发〔2023〕27号)、《关于审核2023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励的报告》(南就业〔2023〕8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并经党组会研究同意,拟拨付3家企业2023年一次性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励8000元,其中:巴中五仓宝裕农牧有限公司1人1000元,南江宏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3人3000元,重庆宏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4人4000元,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反映,联系电话:0827-8882969监督电话:0827-8222534附件:1.南江县2023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励汇总表2.南江县2023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励花名册附件1、2.xls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