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陕财办金〔2020〕19号)规定,经审核,拟给予平利县马盘山生态农业观光园有限公司、安康浩洋乌金中药材经营有限公司等两家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邮编:725500受理电话:0915-8423162受理人:杨榕附件:平利县2023年第八批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花名册.xlsx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