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科字〔2022〕5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南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洪科规字〔2021〕2号)的规定,经申报单位申请,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且经过网上公示后,决定认定江西南吉星科技有限公司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详见附件),并对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资金拨付由市财政局另行下文,请做好资金拨付的衔接工作,附件:2021年南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单位名单表南昌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6日附件2021年南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单位名单表序号孵化器名称运营机构所属县区经费安排(万元)1南昌南吉星科技企业孵化器江西南吉星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20合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