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南安市乡村人才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南农〔2023〕319号)精神,在乡镇(街道)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评审小组综合评审后,提交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确定李建伟等4人领办的乡村人才工作室为创建补助对象,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电话: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81801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82701附件:2023年南安市乡村人才工作室创建拟补助名单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2日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南安市乡村人才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南农〔2023〕319号)精神,在乡镇(街道)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评审小组综合评审后,提交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确定李建伟等4人领办的乡村人才工作室为创建补助对象,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电话: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81801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82701附件:2023年南安市乡村人才工作室创建拟补助名单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