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四川通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建筑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参照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蓬安县政务中心住建窗口或蓬安县住建局401办公室提交申诉申请材料,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本公示仅为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联系地址:蓬安县相如大道260号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8行政审批股邮编:637800电话:0817-8631281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2月22日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公示期: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序号属地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初审意见备注1蓬安县四川通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同意,新办2蓬安县四川甲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同意,新办3蓬安县四川州通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同意,新办4蓬安县四川建投铝模科技有限公司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不同意:未上报公司简介、章程,中级职称人员执业信息存疑。